什么是违法建筑?
根据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释义与案例》中“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本身是违法的,违反的主要是有关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其他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
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应是指违反有关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其他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而不是仅仅指违反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两方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需要走哪些程序?
:行政处罚程序
1.立案
行政机关分析在行政监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或根据他人的申诉、控告和举报了解到的违法事实情况,认为有必要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的,应及时予以立案。
2.调查取证
立案后,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及时勘查违法建筑现场、制作笔录,询问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了解违法建筑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收集相关证据,并制作《案情调查终结报告》。
3.报内部审批
行政机关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应当由承办人员填写《案件处理意见申报表》向有裁决权的行政机关回报案件情况和有关处理意见,报行政机关首长审批。
4.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以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
5.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和陈述
行政机关在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和陈述。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行政机关应进行复核。
6.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
行政机关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和陈述后,根据收集的相关证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即限期当事人拆除违法建筑。
第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1.当事人在《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发布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2.当事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未自行拆除的且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送达《催告书》。
3.听取陈述、申辩,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提出陈述、申辩的,行政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4.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拆除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5.相关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强制拆除活动,制作强制拆除现场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