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市化的浪潮席卷各地,部分村落转眼间即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的范围,这些村落变成了城市中的村庄,即所谓的“城中村”。
从学界观点和城市化发展的实际看,所谓“城中村”,拆除公司小编认为即被工业化的厂房、现代化的楼宇所包围的属于农村村委会建制的原城市郊区生活区域。目前虽然有部分村落已被纳入城市社区居委会管理,形式上成为城市里的一部分,但在社会的深层结构方面,又带有浓厚的农村社会结构的特点,因此我们也把改制从农村居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后不久的这些原村庄所在地统称为”城中村”,(当然这些地域长期发展的结果是“城中村”失地的农民完全融入城市生活,彻底变成了市民)。
目前在全国各地,”城中村”农民的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私有房为主的房租收入。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闽南地区以及其他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农民的私有房出租租金收入占据了其收入总量的大部分。由于收入来得太容易,且具有很高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花钱就不会太珍惜,一些经不起不良生活方式侵蚀和影响的人养成了好逸恶劳、不思进取、整天吃喝玩乐的不良习性。而据统计,这些出租房80%以上又都是违章建筑,由于房屋简陋、质量较差.疏于管理,极易引发人身伤亡和社会治安问题。
基于上述,农民私人违章建筑以下统称违章建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的创业积极性,带来了繁多的社会问题,已俨然成为城中村”发展之痛,因此加快城市违章建筑的改造步伐已刻不容缓。而就“城中村”违章建筑拆除及其权益保护问题是社会及政府比较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