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质、设备。
2、将电线、燃气管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3、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4、向周围群众发出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拆除过程中,为确保未拆除部分建筑的稳定,应根据结构特点,应对危险的部位先进行加固,再进行拆除。拆下的物料不准在楼板上乱堆乱放,不准向下抛掷。拆除较大构件要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运走,散碎材料用溜放槽溜下,及时清理运走。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且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